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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以法治的共同理想来践行社会正义的初心

2019-10-08 14:27:09 发布者:云南首律网

真正以法治的共同理想来践行社会正义的初心

真正以法治的共同理想来践行社会正义的初心

  原标题:以法治的共同理想守初心担使命

  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与纠纷,人民法官更应当通过进一步的学习,焕发精神,增强斗志,真正以法治的共同理想来践行社会正义的初心。

  按照中央部署,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全国全面深入展开。这次主题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与纠纷,更应当通过进一步的学习,焕发精神,增强斗志,真正以法治的共同理想来践行社会正义的初心。

  首先,守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作为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是实践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者和规范笃行者。人民法官应当在党的政治领导下,以对国家法律的严格适用和对程序的正当主导与推动来实践有标准和有法度的社会正义。只有秉持和坚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理论与制度成就,我们才能面对矛盾,直面问题,也才能团结人民,汇聚一切积极的因素与公共力量,结成法律共同体,依据规范、统一和正当的人民司法化解矛盾和解决纠纷,解决人民实践幸福生活过程中的障碍与矛盾,保障承载人民自由幸福的合法权利的正当实现,为社会输送正义。同时,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它也能为共产党人借鉴和运用,使中国共产党人能够借助法治的规范性、正当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民族复兴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文明发展的前列。

  其次,担使命。当前,我们面临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我们实践社会发展目标过程中的社会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的防控与化解。本质上讲,社会风险是社会矛盾及其累积的结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的主业和主责,也是处理好改革与发展问题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处于纠纷解决的中心,也成为社会矛盾的汇聚点。当前的司法审判面对的是各种社会矛盾,人民法院面临着巨大的案件审判任务和同步的维稳压力,各种相关事务和责任扑面而来。这就需要人民法官要有更大的责任意识与社会担当。没有法院对正义的稳定输出,就没有健康稳定的法治关系,也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最基本的和经常性的表现就是人民法院对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是对规则的生动宣告和对法治精神的生动弘扬,每一个案件的执行又都是对法治规则的直接兑现。因此,法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和引导社会的使命就成为中国社会辩证发展和科学进步的重要公共治理环节和制度建设性功效。只有通过依法治国的司法实践来实现可持续的良法善治,以通过个案纠纷的经常性建构来实践社会整体的公平有序和健康和谐的宏观治理。这样,我们才能保持好革命成果,发展好建设成就,实践好为人民谋幸福和民族复兴与天下大同的伟大目标。

  再者,找差距。人民法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严格依据宪法、法律和党的政法工作政策,实现司法裁判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社会和谐中的重要责任。如此,人民法官就必须坚持全面学习、深入学习和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强化职业信念、廉洁意识和法治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司法工作,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法官职业也是一个技术性的职业,这种司法技艺能够保障和促使法官客观地查明事实,公正地裁判案件,从而实践个案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宏观制度目标。要树立信仰、坚定信念,修炼操守,勤奋工作,克服自身的欲望与能力不足所引发的偏差,秉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始终坚持真理,坚守正义底线,实践良法善治。再者,作为一个追求与实践公正的职业,司法程序对法官还有更高的理性要求,“法官必须能够从外审视自己,能够分析、批评和控制自己。认为自己无所不知而且他的观点是正确、适当的从而排除其他人观点的法官无法正常发挥他的作用。”因此,法官还必须克服自我意识与本位主义,对自身的职业行为有一个批判精神,并且能够时刻保持对自我的反思与自控。只有如此,法官才能胜任这一神圣的真理捍卫者和正义追求者的权利斗士的身份与荣光。

  第四,抓落实。人民法院要在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参与下,严格依法办理好涉讼纠纷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时刻为人民利益而斗争的法治精神,通过不断解决矛盾来改造世界,因此,人民司法是直面矛盾纠纷和运用智慧与司法技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真实践、真力行,是通过解决矛盾优化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大有作为的事业。我们每一位人民法官,都应当心系人民的诉求、心系人民的权利,通过法官的修身养性与情操磨砺,来克服自我的偏私与狭隘,抵抗住金钱与利益的诱惑,用自己的法律思维与职业心智,用自己的法治素质和司法技艺,努力查明事实真相,释明和适用好法律,作出公正、公允和公信的恰当裁判。同时,我们也要运用好人民司法的制度优势,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审判好扫黑除恶案件、婚姻家庭案件、涉民生案件、金融纠纷案件和维护市场充分竞争与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的民商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家庭和谐、维护市场公平。并且,要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战果,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强化法院依法执行体制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司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真正统一和落实于社会效果之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