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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导游猥亵女游客被行拘 旅行社:已委托律师

2019-08-16 12:49:30 发布者:云南首律网

原标题:四川一男导游猥亵女游客被行拘,旅行社:已委托律师处理
近日,黑龙江女教师李娟娟(化名)向澎湃新闻反映,她在四川峨眉山旅游入住酒店期间被男导游强行猥亵,之后她报警,男导游被警方处以7日行政拘留。
8月13日,涉事导游所属四川太平洋国际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已委托了律师处理此事,具体情况她也不清楚。
李娟娟(化名)称,她是一名教师,这次是利用暑假假期一个人从黑龙江到四川旅游。8月6日,她与四川太平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旅游合同。8月7日,她们一行20人的旅行团由导游带领到峨眉山旅游,当晚旅行社安排入住当地一家酒店。在她进入酒店房间后, 23:04分,带她旅游的男性导游范某恩在微信上发消息让她开门,说有事情商量,并敲她的房门,她信以为真,开了房门,但范某恩进入房间之后强行将她摁倒在床上,对其进行猥亵。
范某恩离开之后,李娟娟向当地警方报了案。8月8日,范某恩被眉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7日。
澎湃新闻注意到,峨眉山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涉事导游范某恩为云南昭通人,31岁,现住成都。2019年8月7日23时许,他以谈事为由,进入游客李娟娟房间,通过强行亲吻、抚摸等方式对李娟娟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根据治安管理法,对范某恩行政拘留七日。
李娟娟的丈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事发当天,导游范某恩曾三次问李娟娟,是不是自己(一个人)来四川旅游的,是不是来四川找男朋友。猥亵事件发生后,他们多次与四川太平洋国际旅行社联系,要求退还报名费和损失费并赔礼道歉,但旅行社称,聘请的这个导游是有证的,出这种事是他个人行为,这件事与旅行社无关。
目前,李娟娟已在成都委托了律师处理此事,本人已回黑龙江。8月11日,澎湃新闻致电四川太平洋国际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区局(旅游局)已经介入,领导在处理此事,并且已经委托了律师”,但具体情况她不清楚。澎湃新闻注意到,该旅行社注册地为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